返回上一页

资讯详情

取消

首页 > 资讯频道 > 常见问题解答

多式联运涉及哪些公约法规?国际货运代理海华嘉豪说99%的人都不知道

海华 2022-02-18 02:07

      集装箱多式联运在我国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但是有关国际多式联运责任划分问题,一直是制约多式联运完善和发展的瓶颈。多式联运涉及哪些公约法规呢?国际货运代理 海华嘉豪整理了一下,如果有所缺漏,欢迎补充!

国际货运代理

国际货运代理海华嘉豪服务更有保障

      协调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的国际公约、惯例有多个,主要包括:

      1、《联合国国际多式联运公约》,1980。

      2、《1972年集装箱海关公约》,联合国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1972年通过。

      3、《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CSC公约》),联合国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1972年通过。

      4、国际集装箱运输方面的报关公约

      (1)《1956年国际集装箱报关公约》(《CSC公约》)和《1972年新的集装箱报关公约》(《新CCC公约》),欧洲经济委员会,1956、1972年制定。

      (2)《关于在国际公路运输手册担保下开展国际运输的报关公约》(《TIR公约》)及《新TIR公约》,欧洲经济委员会,1959、1975年制定。

      (3)《国际货物运输报关公约》(ITI公约),海关互助理事会于1971年通过。

      5、《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国际商会1990年。

      6、《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500),国际商会1993年。

国际货运代理

国际货运代理海华嘉豪提供多式联运集装箱服务

      虽然有很多,但目前而言,国际货运代理海华嘉豪也发现全球并不具备多式联运公约生效的国际环境的法律基础。正式惯例国际多式联运的只有一个国际公约——1980年5月在日内瓦召开的联合国国际多式联运公约会议上产生的《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该公约由序言、8个部分共40条和1个关于海关事项的附则组成。但是由于各国分歧,该公约无法获得国际社会的共同认可,时至今日仍未生效。

国际货运代理

国际货运代理找国家AAAA物流企业海华嘉豪,15年承运,安全更可靠

      各国在有关多式联运的责任划分形式、责任赔偿基础以及责任限额等方面均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分歧,需要一个较长时期的协调和斗争过程。多式联运法律的统一是一件理想的事情,国际货物运输立法的统一理应是大势所趋,从海牙规则、海牙维斯比规则,到汉堡规则,以及国际多式联运公约的发展,正体现了这一趋势, 国际货运代理海华嘉豪也相信这只是时间问题,你说对吗?

国际货运代理

相关产品